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太仆寺旗早上吃好早餐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利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2527MA7J7EW07F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阳光小区二期B-商铺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6〕9号
经查,当事人使用的餐具是自己清洗,不额外收取餐具费,属于免费提供给消费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我局于2025年11月27日第一次对当事人使用的餐具进行抽检,12月12日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其中大肠菌群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2025-W-05-0387-8418),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当场警告处罚。2026年1月8日,我局对当事人使用的餐具进行再次抽检,2026年1月30日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其中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仍然显示不合格。 据当事人供述,其清洗餐具使用的洗涤剂是雕牌品牌和超能品牌,供货商是太仆寺旗四季调料批发部,每次用两连池清洗一次、淘洗一次、然后放到消毒柜消毒30分钟。当事人认为是在清洗餐具时消毒柜使用不规范导致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当事人提供不合格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提供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
2000.00元
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太仆寺旗宝昌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