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正阳腾达五金机电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81MA19TWRT1Q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铁力镇向阳家园五金机电建材市场A区东数第2户(一、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铁市监处罚[2024]46号
经查明:2024年7月9日,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对销售的电线电缆进行抽检,被抽检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为北京华远诺科线缆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ZR-BV2.5,抽样基数4捆(100米×4捆),抽样数量3米,备样3米,备样产品封存于检测机构(备样产品未支付费用),该批次哈伟业牌电线电缆(ZR-BV2.5)检样共支付6元。2024年7月29日,依据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JC2024WT0473)及《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版)》,判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电线电缆不合格。7月3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同批次哈伟业牌电线电缆119米。经询问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2日从哈尔滨市禧龙综合批发大市场伟业电线电缆经销处采购哈伟业牌电线电缆4捆(100米/捆),进货价为170元/捆(1.7元/米),销售价为2元/米。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抽检批次哈伟业牌电线电缆的货值金额为800元[2元/米×4捆(100米/捆)=800元],由于提供进货票据等有效证据且备样3米产品封存于检测机构,因此违法所得为83.4元[(2元/米-1.7元/米)*(400米-119米-3米)=83.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者、被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2、2024年7月30日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线电缆的现场检查情况。
3、2024年7月9日抽检现场笔录1份、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抽样单1份,证明产品质量抽检情况。
4、2024年7月22日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出具报告编号为JC2024WT0473的检检报告1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1份、送达回证2份,证明当事人经营销售的电线电缆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及送达情况。
5、抽查结果确认回执1份,证明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也未要求复检。
6、2024年8月1日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货值金额等情况以及相关情况的确认。
7、2024年8月1日当事人提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的进货单及票据复印件1份、经销企业哈尔滨市禧龙综合批发大市场伟业电线电缆经销处和生产企业北京华远诺科线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电线电缆来源及供货商、生产企业资质和采购情况。
以上证据材料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经当事人,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罚款0.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800.00元
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