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国圣堂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彦红 |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82MA0MTTRN4C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铝厂十一号路中国烟草东100米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河市监处罚﹝2025﹞19号
经核查,当事人通过网上平台于2024年1月26日,购进批号为230780的四味脾胃舒颗粒8盒、单价为41.35元;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9日分别购进批号为231029的四味脾胃舒颗粒8盒、10盒,单价为41.85元。购进共计26盒。上述购进药品均标示为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10g*15袋;购进药品时当事人索取了供货方陕西铭铖医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批号为230780和231029的四味脾胃舒颗粒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合格报告单、陕西铭铖医药有限公司开具的随货同行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至2024年5月7日,上述所购进的药品已销售完毕,其中的1盒销售单价为48元;23盒销售单价为45元;2盒为当事人的受托人服用,这2盒药品于2025年5月7日在当事人的计算机系统上按照采购退出出库处理,单价标示为41.26元,金额为82.52元,但未能提交销售记录,参照当事人2024年5月6日的销售记录,该2盒药品货值金额应按单价45元计算;上述26盒药品货值金额为1173元,违法所得为1173元。当事人于2025年3月13日发布了上述批次药品的召回公告,至调查终结,未能召回涉案药品。
该药店购进渠道合法,手续齐全,按照相关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了相关材料凭证,并进行了召回涉案药品的工作,主动减少危害后果,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经营的药品为假药,符合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七十五条规定之情形。
0.00元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