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酥饼王饼屋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丛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31MA6MKMB23M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环城东路明珠坊B-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剑市监处罚〔2023〕42号
当事人为糕点生产加工小作坊。被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生产销售情况为:“茶花酥大白饼”生产了250袋,零售了167袋,价格是7.5元/袋,批发了75袋,价格是5元/袋,抽样8袋,收取了62元;“蛋酥系列(巴托、奶蛋饼)”中,只抽检了“奶蛋饼”,生产了118袋,零售了65袋,价格是4元/袋,批发了45袋,价格是3.5元/袋,抽样8袋,收取了32元。销售金额共计为2139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一)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作如下处罚:罚款3500元。
3500.00元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