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九江银美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庆熬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6MA3AE73J11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15号(甘棠街道猪八戒九江园区G984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1
(2024)粤0307民初39111号
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
深圳呈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九江银美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3
(2024)粤0307民初7584号
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
深圳呈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九江银美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25
(2023)粤03民初4457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宝君威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市监公处罚﹝2024﹞7号
当事人实施的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120000 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实施的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120000 元,上缴国库。
120000.00元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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