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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杰强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万新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00MA497DWW1N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草埠湖镇郑湖队(253省道旁)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6〕58号
2024年12月30日当事人与宜昌市伍家岗区途杰五金经营部签订了防火门购销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于2025年01月04日生产了MFM-1124-bdk5A1.00(乙级)-1木质防火门57块,并于2025年01月15日交付至湖北亿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宜都你好酒店(宜昌市伍家岗区途杰五金经营部为销售安装单位,2024年12月18日与湖北亿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防火门安装合同书)。2025年09月25日,宜都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湖北亿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生产的以上防火门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其检验项目“耐火性能”不合格,不符合标准乙级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后当事人申请了复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查明,当事人该批次木质防火门产品共生产57块,经核算,生产成本为价格为146.7元/块,销售价格为198元/块,上述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361.9元,销售价款合计11286元,违法所得2924.1元。案发后,当事人尚未收到相关货款,对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偿召回,并采取补救措施后整改合格。...[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上述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罚款22572元。
22572.00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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