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监利市方文食品销售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方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23MAC319JW4P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监利市汪桥镇庄屋台村五组(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监利市监处罚〔2026〕11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30日从湖北湖田米业有限公司购进良田牌福泰香米60袋,每袋净含量:25kg,尔后以6元/kg的价格进行销售。上述预包装大米标签标示为:“品名:福泰香米;原料:稻谷;质量等级:一级;执行标准:GB/T 1354;生产日期:见封口处;保质期:六个月(常温下);贮存方法: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2102300059;净含量:25kg,湖北湖田米业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监利县汪桥镇朱湖村;电话:13085110131”等,但执法人员在1袋外包装及封口处均未查见生产日期。因当事人未查验生产日期,也未建立进货台账,售出的预包装大米也不清楚是否标注生产日期,截止案发,执法人员只查见1袋良田牌福泰香米未标注生产日期,且尚未销售,因此本案货值金额为150元,并认定无违法所得。 另查明,2026年3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购进良田牌福泰香米未查验、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监市监责改〔2026〕号)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监市监当罚〔2026〕号),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3月30日前改正,并予以警告。2026年4月13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当事人仍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于2026年4月10日以165元/袋的价格从监利市汪桥镇监西农贸市场李好放心粮油购进净含量25kg的皆富牌五常大米40袋,然后以180元/袋的价格进行销售。...[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不予处罚; 2、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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