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昌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明英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6MA46RR502P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平安路平安家园东侧100米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4
(2025)苏0612民初54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范**,新乡市盛恒运输有限公司,周口昌锦运输有限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04-12
(2024)豫0191民初6382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名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昌锦运输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25
2024-04-29
(2024)豫0191民初6382号
追偿权纠纷
河南名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卢**、赵**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7649.6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5﹞50147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19日09时50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9K5+200义乌方向检查时发现周口昌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周口昌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6
2
金路政罚﹝2025﹞50144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19日10时09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9K2+100义乌方向检查时发现周口昌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周口昌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3
3
豫驻西交简罚字(2025)第0700052号
周口昌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豫PL5900)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罚款100元
100.00元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