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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恒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燕宏宇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1574089964J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蛟河市水映花城小区25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市市监价罚字﹝2025﹞1号
经查,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当事人自2024年3月份起,未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联发[2020]15号)“四、改造资金管道燃气居民用户“阀、管”升级改造由管道燃气企业负责,改造后的资产计入管道燃气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安装费、修理费计入配气成本。“灶”更换由居民用户自行购买更换。”规定,将改造后的“阀、管”计入企业固定资产,及安装费计入配气成本,而是将“管”的费用及安装费转嫁给用气的居民用户。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3日“阀管”改造过程中,当事人向其供气的小区张贴《更换燃气灶具连接胶管的紧急通知》,告知燃气用户必须在2024年9月末前将燃气灶具连接橡胶软管更换为最新国标燃气专用管(不锈钢波纹管、金属包覆管)用户可自行购买,为了保证安全可联系本区燃气公司安装更换。根据通知要求,共有308户居民用户自行购买了连接管,花费5685元。期间,当事人向改造的187户居民用户以20元/户的标准收取安装费3720元。
根据《吉林省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乱收费的,价格、审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或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视其情节,处以违法所得额百分之十至两倍的罚款。”的规定,拟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1000.00元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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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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