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阳市南明区泽润桓美发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庆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02MAELN01G4N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街道朝阳洞路47号A幢1层2号[沙冲办事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5]09017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当事人经营场所二楼储藏室存放了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圣薇娜油头啫喱”,共2瓶,限用日期为2024年12月03日,销售单价为每瓶68元。截止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产品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现场销毁上述2瓶过期“圣薇娜油头啫喱”。 当事人于2025年6月12日销售的1瓶“圣薇娜油头啫喱”已超过保质期,违法所得68元。当事人能提供上述产品的供货商营业执照以及备案情况证明。涉案货值金额为68×3=204元,违法所得为6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经营的资质; 2.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身份信息; 3.当事人提供的店铺转让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时间; 4.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家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供货方具有合法经营的资质; 5.当事人提供的化妆品备案情况证明1份,证明:化妆品出厂时已经过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6.《投诉举报信投诉》1份、投诉人提供的付款记录截图1张,过期化妆品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销售过期化妆品的事实; 7.《现场笔录》1份,证据提取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及当事人积极整改的事实; 8.《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的事实。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事实。
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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