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崔哥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海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83MADQMEEE62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向阳街一委北极星锅炉房北侧0单元1层03号商服(东数3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67号
2026年4月14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预包装食品待售区内的货架上检查发现未拆封的预包装食品:裕盛无籽辣椒段(净含量:30克),生产日期2024/04/01,保质期:18个月,生产商:哈尔滨市道外区丰盛调料加工厂,共2袋;以上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仍与其他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摆放在销售区域内,处于待销售状态。当日,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并向当事人送达了海市监强制〔2026〕0414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经查,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1种涉案预包装食品的进货票据及供货商的相关资质,未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当事人陈述待销售的:裕盛无籽辣椒段(净含量:30克)进价3.5元/袋,售价4.5元/袋;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4.5=9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经营者崔海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以及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2、《现场笔录》一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财物清单》一份,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现场检查情况及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3、对经营者《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2袋裕盛无籽辣椒段(净含量:30克);并处罚款500元。
500.00元
-
2026-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