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柳洲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敬华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21MAE753LJ3T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山泉镇柳树村柳树屯(山泉房权证字第000068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6〕57号
2026年5月6日执法人员田晓军、刘春鹏对移送线索进行核查。通过现场核查,龙江柳洲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1月-2025年6月涉嫌存在分解收费项目收取静脉注射(末梢采血)费、高于政府定价收取住院诊查费用的问题。2026年5月6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6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存在的分解收费项目、高于政府定价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648.4元;2.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1296.8元;
罚没共计1945.2元。
1296.8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2
龙医保处字﹝2025﹞第41号
龙江柳洲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龙江柳洲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造成基金损失2倍罚款37251.16元。
37251.16元
龙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6-01-09
3
龙医保处字〔2025〕第20号
龙江柳洲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龙江柳洲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造成基金损失1倍罚款41585.11元。
41585.11元
龙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