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思县华意门业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621MA5M22GR5N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西路延长线(华加村委员会附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上市监处罚〔2023〕186号
2023年9月19日,当事人到上思县思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业务。经核查,上思县华意门业经营部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未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9月19日立案,现已调查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5年3月20日办理营业执照开始经营。经营者:黄洪;经营范围:铁制门加工销售;经营场所: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西路延长线(华加村委会附近)。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今年因经营者不注意看提醒年报短信,忘记年报时间,所以错过了2022年年报的期限。当事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未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9月1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当事人未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公示或者报送2022年度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的规定。由本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查处。 本案的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对违法事实认识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能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能及时纠正,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予以从轻处罚。
200.00元
上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