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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王氏烧酒酒业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4MACK2A6L54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建行侧路(八号路)洪二村1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3〕257号
汉川市王氏烧酒酒业坊于2023年5月22日取得《营业执照》,2023年5月29日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为:酒类【白酒(固态法发酵工艺)】,许可证编号鄂小作坊0984101019。2023年9月8日,执法人员对汉川市王氏烧酒酒业坊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该作坊仓库内发现高粱、稻谷、荞麦等加工酒类食品的原材料,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加工酒类食品的原材料的供货商许可证明、进货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以及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川市监责改2023-348号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川市监当处2023-127号,给予其警告处罚,责令按规定查验上述食品供货商许可证、进货票据及食品合格证明以及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2023年9月18日,执法人员对汉川市王氏烧酒酒业坊的责改事项进行回访检查。当事人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据其负责人陈述,原材料是从东北、湖南等地方采购,有高粱、稻谷、荞麦等,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涉案产品的供货商许可证、进货票据及食品合格证明进货票据以及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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