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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利民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02MA3RN3F65E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前城子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08
(2025)鲁1302民初2858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罗**,李**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9-2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罗**,李**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785202501499
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车辆鲁Q236NL驾驶过程中恶意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应予以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750.00元
高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8
2
371321202500821
2025年06月18日 00时17分,车牌号为鲁Q567TS(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国道G233K1190+100米处时,被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检测到车货总质量55.55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该车货总质量超限6.550吨。以上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4张、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检测单等证据证实。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事实成立。我局向你(单位)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3
3
371324202500799
2025年02月19日 19时33分,车牌号为鲁Q720UL(黄色)鲁DGW76挂(黄色)行驶至G206K677+800米处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54.430吨,国家限定标准49.000吨,超出限定标准5.430吨,超限11.08%,鲁Q720UL(黄色)车辆所有人为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日,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委托胡斌前来处理,执法人员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胡斌不申请回避,提供了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认可当日运输超限事实。我局已于2025年7月11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371324202500799,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经调查认定: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违法程度:较轻。证据:超限检测数据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其它证明材料。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4
370911202500172
2025年05月15日19时10分,岱岳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104天平段对刘振磊驾驶的鲁Q679NP、鲁QA14N挂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刚强15090217072、董霄峰15090217050向刘振磊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现场告知驾驶员刘振磊与执法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驾驶员回答不需要。检查中发现:鲁QA14N挂隶属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所有,刘振磊自述驾驶该车运输卷纸从齐河运送到临沂,运费1800元,鲁QA14N挂的《道路运输证》显示车辆类型为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鲁QA14N挂鹅颈部分两侧共焊接加宽1.6米(原鹅颈宽1.4米,现鹅颈宽3米),鹅颈宽度与车辆宽度一致,形成载货平台,用于方便装载货物,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执法人员已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对处罚结果无异议。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5-16
5
J371325202500185
2025年03月26日10时05分,费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费县327国道北外环对鲁Q356LW(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解俊福、杨配军向群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有与执法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当事人未申请。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鲁Q356LW(黄色),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为逾期。存在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属于逾期未参加年审,证据:道路运输证、执法录像。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6
6
371721202500162
根据曹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设置的曹县庄寨G240(下行)K593+260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4年12月24日 00时14分,车辆牌号为鲁Q650EP(黄色)2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曹县庄寨G240(下行)K593+260监测点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接受调查处理地点。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货总质量为20.420吨,超限2.420吨,超限率为13.44%。经调查主要证据: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EMS回执单、询问笔录等。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1000.00元
菏泽市曹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4
7
J371325202500152
2025年03月18日11时32分,当事人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刘玉中,驾驶车辆鲁Q382TT/鲁QN5L0挂(黄)重型半挂货车,在费县327国道北外环被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高峰、刘伟向驾驶员刘玉中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发现该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移交至费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进行处理。其他证据有: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8
8
J371302202500009
2025年01月06日10时08分,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发现当事人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的鲁QH8X5挂(黄色)重型栏板半挂车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通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该车辆违章。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伟杰****、李玉霞****向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朱保来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鲁QH8X5挂(黄色)年审有效期至2024年08月31日,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证据: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案件移交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复印件。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6
9
371000202400818
2024-11-27 16:01,威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威海市12345热线承办单在珠海路98号交通执法三大队办公室对杨俊驾驶的鲁KT2019(蓝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陈进权、陈志峰向杨俊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杨俊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检查发现:2024年11月13日晚杨俊驾驶鲁KT2019(蓝色)在皇冠中区长寿狗肉馆接1名乘客要乘车到OZ酒吧去,乘客上车后告诉驾驶员杨俊先去塔山老头包子饭店,到达后乘客支付100元押金给驾驶员杨俊让其等待自己回家拿东西回来后继续去OZ酒吧,驾驶员杨俊在等待大约15分钟后未见乘客返回并驾车离开。驾驶员杨俊在未经乘客同意的情况下,拒绝继续提供运输服务,该车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道路运输证》,该车驾驶员已取得巡游车《从业资格证》当事人承认以上事实,无异议。
罚款
1000.00元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9
10
370911202400524
2024年11月21日21时20分,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104天平段对刘振磊驾驶的鲁Q679NP(黄色)、鲁QA14N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刚强15090217072、李程15090217083向刘振磊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鲁QA14N挂(黄色)车隶属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所有,刘振磊自述驾驶该车运输板材从茌平运送到临沂,鲁QA14N挂(黄色)车《道路运输证》显示车辆类型为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鲁QA14N挂(黄色)车鹅颈部分两侧共焊接加宽0.904米(原鹅颈宽2.096米,现鹅颈宽3米),鹅颈宽度与车辆宽度一致,形成载货平台,用于方便装载货物,临沂鲁川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执法人员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对提出的事实、证据、依据和作出的处罚未提出异议,且自愿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驾驶员刘振磊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录像(另存)、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照片,授权委托书、鲁QA14N挂车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16000.00元
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