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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吉利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郝育红注册资本:120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000747673553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办事处革新大道1099号1号厂房二楼A1,A4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12
(2024)鄂0113民初47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
湖北吉利食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2
2024-01-17
(2024)鄂0113民初20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
湖北吉利食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1-14
2016-10-18
(2016)沪0107民初2264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珀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吉利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2-27
2018-09-17
(2018)渝0106民初14352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区天星桥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11-01
2017-08-01
(2017)渝0113民初8995号
产品责任纠纷
况**与湖北吉利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巴南区万达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4-08-14
2014-08-14
(2014)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3619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湖北吉利食品有限公司与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李家沱店,晏*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4-08-14
2014-08-14
(2014)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3619号
产品责任纠纷
晏*与湖北吉利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李家沱店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4-03-18
2014-03-18
(2014)九法民初字第020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晏*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九龙坡区西城天街分公司,湖北吉利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637号
经查,1.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芝士味玉米球(含油型膨化食品)(规格型号:120克/罐、生产日期:20260314)”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提供的销售数据及获利情况说明证实,当事人2026年3月14日生产上述产品共2690罐,成本3.52元/罐,售价3.63元/罐。销售2660罐(经销商实收2540罐,物流损耗120罐)、留样3罐、产品展示27罐(其中检测公司购样5罐,购样价4.1元/罐),货值合计9767.05元,召回2063罐,违法所得68.57元。召回产品、展示品当事人已主动销毁。2.当事人生产车间喷头裹粉机传送带接口、调料粉下料装置内壁残留食物残渣,违反了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2.2“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的规定。
综上,1.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①没收违法所得68.57元;②没收“芝士味玉米球(含油型膨化食品)(规格型号:120克/罐、生产日期:20260314)”3罐;③罚款15000元。2.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
15000.00元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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