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黄陂区信达汇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小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6MACKDG5Q6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汉口北大道新华南海鲜水产物流园位号D6-126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陂市监处罚〔2026〕133号
当事人在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汉口北大道新华南海鲜水产物流园位号D6-126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于2026年1月15日销售给武汉市青山区小宝味道餐厅21斤腊肉,18元/斤,共计378元。2026年1月23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武汉市青山区小宝味道餐厅销售的腊肉进行抽样检验。 2026年4月29日,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机构抽检武汉市青山区小宝味道餐厅上述批次腊肉食材原料,于2026年2月10日,判定为不合格的一份《检验报告》(NO:(2026)ZXC1-00552)及调查核实材料复印件作为案件线索移送本局,该《检验报告》载明,经检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g/100g):标准指标:≤0.5g/100g,实测值:0.95g/100g。显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测结果和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调查核实材料予以认可。 另查明,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腊肉系当事人从一家商户处花费378元采购的21斤腊肉原价售卖给武汉市青山区小宝道味餐厅采购人员。当事人在采购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腊肉时索取了进货票据与检测报告,当事人因保管不当,进货票据已丢失。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腊肉货值金额合计378元,未获利。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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