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瑞雪丰年水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4MAAM01GMX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花贡镇新寨村拉碧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晴市监处罚﹝2023﹞74号
经调查确认,贵州瑞雪丰年水厂成立于2021年09月26日,投资人陆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未在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任职。 该水厂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开始生产经营瑞雪丰年饮用纯净水,2023年4月10日生产第一批700桶,2023年4月27日生产第二批20桶,2023年5月16日生产第三批320桶,共生产1040桶,该批瑞雪丰年饮用纯净水20桶用于送检,其余全部投放在晴隆县莲城街道蔡家社区二股田经营点用于开发市场免费送给客户饮用,其中3个客户分别用288元预定了60桶水,折合为4.8元/桶,根据提取水厂配送手机微信小程序截图,水厂配送水时还未向客户收费,所以,上述桶装水货值金额4992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5月19日现场检查记录2份,证明 当事人生产、经营瑞雪丰年饮用纯净水的现场情况; 2、2023年6月6日询问笔录1份,证明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实经过; 3、2023年6月6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 当事人主体资质和身份; 4、 2023年5月19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拍摄的图片4张 ,证明 当事人经营瑞雪丰年饮用纯净水的事实; 5、2023年5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对当事人查封的瑞雪丰年饮用纯净水350桶,证明当事人经营瑞雪丰年饮用纯净水实物存在的事实; 6、2023年5月25日对送水人员张鲁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实经过; 7、2023年5月25日送水人员张鲁提供的配送水微信小程序截图13页,证明当事人经营瑞雪丰年饮用纯净水配送情况及价格; 8、2023年6月6日当事人提供的瑞雪丰年饮用纯净水检测报告2份,证明当事人生产经营瑞雪丰年饮用纯净水水质合格的事实; 9、2023年5月19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的从省局系统导出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1份,证明当事人正在积极办理生产许可; 10、2023年5月19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水厂生产工艺流程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正在积极办理生产许可。
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