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洋 | 注册资本:8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0397738934M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星月小区商业街1-6栋160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6
(2025)湘0111民初11303号
合同纠纷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1
(2025)湘0111民初9271号
合同纠纷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0
(2024)湘0111民初13691号
合同纠纷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4
2024-11-28
(2024)湘0111民初13691号
合同纠纷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5
2024-11-04
(2024)湘0111民初13691号
合同纠纷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6
2024-09-24
(2024)鄂01民终15493号
定金合同纠纷
高*
湖南得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9-11
(2024)湘0111民初13691号
合同纠纷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8
2024-06-26
(2024)鄂0105民初52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钢达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9
2024-05-17
(2024)鄂0106民初860号
定金合同纠纷
高*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得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10
2024-04-28
(2024)鄂0106民初860号
定金合同纠纷
高*
湖南得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3-24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无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8
2023-06-19
(2023)湘0702民初3200号
合同纠纷
深圳市南油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与常德龙柳置业有限公司、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3-05
2024-01-12
(2024)湘0112民初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德市巨龙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与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2-28
2024-01-02
(2023)湘0112民初118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长沙鑫湘建材有限公司与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9-29
2022-09-01
(2022)湘0111民初9017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978782.86元
民事案件
5
2022-09-22
2022-09-05
(2022)湘0112民初7129号之一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文力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9-22
2022-09-05
(2022)湘0112民初7129号之二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文力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35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7-29
2022-07-04
(2022)湘07民终154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常德市中达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李**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7-07
2022-06-29
(2022)湘01民终546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2-07-06
2022-06-27
(2022)湘0111民初9017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中泛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3032510.16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7-05
2022-02-22
(2021)湘0111民初1600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22303.1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5﹞426号
当事人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宁乡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侦查终结,于2023年12月1日向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其间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自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3日)。经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至2023年1月,被不起诉单位湖南久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航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勇为久航公司顺利承揽长沙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龙湖公司)开发的龙湖渔业路(春江天玺住宅项目)二组团总承包工程以及为推进上述项目和龙湖常德双珑原著项目一期二组团总承包工程、龙湖大王山江与城项目一标段土建总承包工程、龙湖春江郦城四五组团总承包工程、龙湖渔业路春江天玺二、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龙湖渔业路二组团总包工程、长沙龙湖春江郦城一期三标段总承包工程等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支付、退场清算等方面,得到时任长沙龙湖公司的总经理孙维强、孔畅(均已判决)和时任长沙龙湖公司供应链部长、运营部长李程(已判决)的帮助和支持,向上述三人提出请托,并通过久航公司财务人员以项目协调费为名支取公司钱款,分多次送给孙维强、孔畅、李程共计人民币640万元。具体分述如下: (一)送给时任长沙龙湖公司总经理孙维强人民币300万元。 2018年至2020年12月期间,张勇为了久航公司顺利承揽长沙龙湖公司开发的龙湖渔业路(春江天玺住宅项目)二组团总承包工程以及推进上述项目和龙湖常德双珑原著项目一期二组团总承包工程、龙湖春江郦城一期三标段总承包工程等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支付和工程款结算,得到时任长沙龙湖公司总经理孙维强的帮助和支付,向孙维强提出请托,并从久航公司财务支取钱款后分2次送给孙维强共计300万元。具体如下: 1.2019年上半年的一天,张勇在长沙市天心区华远华中心地库内,送给孙维强100万元。 2.2020年12月的一天,张勇在长沙市天心区华远华中心地库内,送给孙维强200万元。 (二)送给时任长沙龙湖公司总经理孔畅人民币120万元。2021年至2022年期间,张勇为久航公司承揽的龙湖大王山江与城项目一标段土建总承包工程、龙湖春江郦城四五组团总承包工程、龙湖渔业路春江天玺二、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龙湖渔业路二组团总包工程、长沙龙湖春江郦城一期三标段总承包工程等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支付、退场清算等方面,得到时任长沙龙湖公司总经理孔畅的帮助和支持,向孔畅提出请托,先后从久航公司财务支取钱款后分2次送给孔畅共计120万元。具体如下: 1.2021年过年前的一天,张勇在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长沙龙湖公司孔畅的办公室内,送给孔畅20万元。 2.2022年11、12月的一天,张勇在长沙市岳麓区春江郦城地库内送给孔畅100万元。 (三)送给时任长沙龙湖公司供应链部长、运营部长李程人民币 220 万元。2018年至2023年1月期间,张勇为久航公司承揽的龙湖渔业路(春江天玺住宅项目)、龙湖常德双珑原著项目一期二组团总承包工程、龙湖大王山江与城项目一标段土建总承包工程、龙湖春江郦城四五组团总承包工程、龙湖渔业路春江天玺二、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龙湖渔业路二组团总包工程、长沙龙湖春江郦城一期三标段总承包工程等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支付等方面,得到时任长沙龙湖公司供应链部长、运营部长李程的帮助和支持,向李程提出请托,先后从久航公司财务支取钱款后送给李程共计220万元。具体如下: 1.2021年1月的一天,张勇在长沙市雨花区瑞吉酒店附近的地下停车场张勇的车内,送给李程100万元。 2.2022年9月的一天,张勇在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长沙龙湖公司楼下张勇的车内,送给李程40万元。 3.2018年至2023年期间,张勇多次以拜节的名义送给李程总共80万元。
罚款600000元,上缴国库。
600000.00元
宁乡市市监局
2025-06-27
2
(湘常武)应急罚﹝2024﹞6号
2023年9月17日7时55分许,在武陵区启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旭辉国际新城一期(地块6)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塔吊坍塌事故,造成两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事故发生后,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认定了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形成了“武陵启明旭辉国际新城一期(地块6)项目“9?17”一般塔吊事故”调查报告,并对该报告进行了批复。湖南久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00000.00元
常德市武陵区应急管理局
2024-04-22
3
益执罚决字﹝2023﹞60066号
2023年10月23日在承包益阳悦发央著二期项目的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存在喷淋雾炮未开启、施工道路积尘厚,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的行为,导致了大气污染。2023年10月23日,益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益质安监扬(停)2023第0023号),要求你单位立即停止施工行为,你单位现场按整改要求进行了停工整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元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1-12
4
湘建执罚决字﹝2023﹞105号
2023年5月4日,你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建常德市旭辉国际新城一期(地块6)三标段项目发生一起2人受伤的生产安全事故。2023年9月20日,本机关委托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经复核,你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湘JZ安许证字〔2014〕000335)30日
0.00元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2-27
5
益执罚决字﹝2023﹞60032号
2023年6月17日你单位在“益阳悦发央著二期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未开启雾炮洒水抑尘和裸土未覆盖的行为,造成工地现场有扬尘。本机关于6月17日对你单位送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你单位于2023年6月24日前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6月25日,本机关对你单位的整改情况予以复查,发现你单位已按照要求将雾炮洒水开启、裸土已经覆盖。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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