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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雨成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223737350769L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新城滦新路1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7
(2025)冀0284民初147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滦州市人民法院
2
2025-06-06
(2025)冀0284民初147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滦州市人民法院
3
2024-12-03
(2024)冀0284民初5459号
追偿权纠纷
唐山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滦州市人民法院
4
2024-12-02
(2024)冀0284民初543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滦州市人民法院
5
2024-11-20
(2024)冀0284民初53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滦州市人民法院
6
2023-06-20
(2023)冀0223民初2648号
合同纠纷
刘*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滦州市人民法院
7
2023-02-14
(2022)冀0223民初431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熊**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滦州市人民法院
8
2022-12-07
(2022)冀0223民初431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熊**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滦州市人民法院
9
2021-09-03
(2021)冀01知民初724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刘**
唐山金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3-10
(2021)冀0223民初235号
劳动争议
吉*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滦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27
2020-03-16
(2020)冀0223民初12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山志国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9-10
2019-12-12
(2019)冀0223民初39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东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与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2555.4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9-03
2019-11-08
(2019)冀0223民初300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唐山凯旭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9728.8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9-03
2020-03-30
(2020)冀02民终67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凯旭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8-04
2020-04-27
(2020)冀0223民初720号
唐山志国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6-23
2020-03-31
(2020)冀02民终1643号
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唐山东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4-01
2020-03-16
(2020)冀0223民初13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山志国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4-01
2020-03-12
(2020)冀0223民初12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山志国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3-13
2020-03-03
(2020)冀0223民初12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山志国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3-13
2020-02-21
(2020)冀0223民初1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山志国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滦建罚决字﹝2025﹞第14-4号
2019年11月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2#、3#生产用房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
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滦建罚决字〔2025〕第14-4号 当事人: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滦州市新城滦河路15号。 2019年11月你公司施工的2#、3#生产用房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依据《滦州市关于解决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中工业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措施(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唐山市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罚款贰万元整。 2025年12月17 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滦建罚听告字〔2025〕第14-2号),因你(单位)在规定期内自愿放弃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的权利。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执行完毕。 收款单位:滦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河北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80020122000121660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滦州市人民政府或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滦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 12 月 18 日
20000.00元
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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