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郴州市蜜熙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志敏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1002MA4R8NT506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国庆南路延伸段湘南国际物流园义捷物流园水果市场2栋综合楼3、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郴市监处罚﹝2024﹞28号
对于当事人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案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17297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922.3元,违法行为持续时间1个月以上不足3个月。本案当事人不能说明涉案食品的真实进货来源,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且曾因经营无标签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但在本局查处后能积极采取措施召回大部分涉案食品,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按照《湖南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项“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二)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六)当事人是初次违法或多次违法;……(十)当事人是否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或减轻危害后果;”之规定,经综合裁量,本案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食品监督管理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十二、违法行为: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裁量基准】:1.一般情形:货值金额3000元以上但不足7000元;或者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但不足2万元;或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1个月以上但不足3个月;或者造成一定危害后果。裁量幅度: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9万元以上但少于3.7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6.5倍以上但少于8.5倍罚款。”予以量罚,对当事人适用货值金额6.5倍罚款112430.5元,没收违法所得2922.3元,没收当事人库存及召回的上述风干牛肉(腌制产品)692包。
1、没收违法所得2922.3元;2、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干牛肉(腌制产品)692包;3、罚款112430.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15352.8元。
112430.50元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3
2
郴北市监处罚﹝2023﹞7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4月17日经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002MA4R8NT506),于2021年9月3日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310020364043),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国庆南路延伸段湘南国际物流园义捷物流园水果市场2栋综合楼3、6号从事经营活动。2023年3月24日,本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的无标签千层蛋糕信息如下:1、汇念榴莲千层蛋糕,未粘贴标签,数量14件(28盒/件),进货价格为194元/件(含12元/件的运费);2、汇念草莓千层蛋糕,未粘贴标签,数量3件(28盒/件),进货价格为194元/件(含12元/件的运费);3、汇念芒果千层蛋糕,未粘贴标签,数量3件(28盒/件),进货价格为194元/件(含12元/件的运费);以上三种无标签千层蛋糕的货值金额共计3880元。本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地上的一个纸盒内发现的过期食品信息如下:1、名称:原味瓜子;净含量:303克;生产商:杭州临安蓝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日;保质期:3个月;数量4包;已超过保质期51天;销售价格为15元/包;2、名称:牙签牛肉;净含量:90克;生产商:湖南金福道道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日;保质期:90天;数量1包;已超过保质期22天;销售价格为18元/包;3、名称:小鸭仙古法炭烤鸭翅(辐照食品);净含量:100克;生产商:湖南长沙尊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2月7日;保质期:58天;数量1包;已超过保质期49天;销售价格为9.9元/包;以上三种过期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87.9元。又查明,上述三种无标签千层蛋糕系当事人于2023年3月22日通过微信从广州江南水果批发市场订购的,原计划订购20件榴莲千层蛋糕,5件芒果千层蛋糕,5件草莓千层蛋糕。因冷冻车运量有限,2023年3月24日只有14件榴莲千层蛋糕,3件芒果千层蛋糕,3件草莓千层蛋糕运至当事人经营场所,以上千层蛋糕均未粘贴标签,标签均是随货放在包装箱内。本局执法人员2023年3月24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上述千层蛋糕无标签的问题后,剩余未运回的6件榴莲千层蛋糕,2件芒果千层蛋糕,2件草莓千层蛋糕当事人已让供应商停止发货。以上无标签千层蛋糕均未销售。另查明,上述三种过期食品是当事人客户退回的商品(包括部分已过期商品,部分临期或销量不佳商品),存放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旁地上的纸箱中,但纸箱上并未标注过期产品或退货产品字样。
1、警告;2、没收无标签汇念榴莲千层蛋糕数量14件(28盒/件)、汇念草莓千层蛋糕3件(28盒/件)、汇念芒果千层蛋糕3件(28盒/件);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郴州市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