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宁永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钦荣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2MABJ9LGA4P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48-8号1号楼1单元11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04
(2024)青0103民初3057号
西宁永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邦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2
2023-02-28
(2023)青0103民初34号
不当得利纠纷案
西宁永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邦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3
2023-02-15
(2023)青0103民初34号
不当得利纠纷案
西宁永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邦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4
2023-01-29
(2023)青0103民初34号
不当得利纠纷
西宁永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邦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16
不当得利纠纷
西宁永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银色家园业主委员会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7
2023-02-28
(2023)青0103民初34号
不当得利纠纷
西宁永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邦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西区市场监管局市监罚字﹝2024﹞46号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25号送变电小区(西宁永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使用的2台锅炉外部检验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12月。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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