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佳莉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友琴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5MADAXY491U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桃源东路2号8幢负1-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长寿市监处罚〔2025〕763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4年1月23日,在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桃源东路2号8幢负1-8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办理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登记证号为长寿食登字[2024]第61088号,登记证有限期从2024年2月8日至2027年2月7日。
现查明,当事人在生产20250616批次的佳莉淡水鱼丸产品时,由于当事人在打包阶段准备的标签不够,打包的工作人员就把餐餐儿(重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大洪湖鱼丸产品的标签来使用,大洪湖鱼丸产品和佳莉淡水鱼丸产品不是同一产品,品名、配料、储存条件等均不一样。当事人生产销售了用了大洪湖鱼丸标签佳莉淡水鱼丸产品一共12袋,每袋20元。综上,当事人生产销售存在问题的佳莉淡水鱼丸的货值金额即违法所得金额为12*20=240元。当事人未提供相关的销售记录,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240.00)。
2000.00元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