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文华里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302MA7HEDHF8X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大科街道吉星南路宁邦文华里42栋10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娄星市监处字(2025)30号
我局认为,当事人销售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贵州茅台镇.内部招待专用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五)产品标准代码;(六)贮存条件;(八)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构成了销售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规定,构成了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叁佰贰拾元(¥320元);
3、罚款玖仟陆佰捌拾元(¥9680元)。
9680.00元
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