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高新区草池镇聚源家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文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00MA67ARKR0D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成都高新区草池镇安顺街54、56、58、6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成市监处〔2024〕51017124000046号
经查,涉案食品泡豇豆(酱腌菜)销售价格4元/袋,涉案食品烧烤粉销售价格3元/袋,该店在购进涉案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并留存购进票据、出厂检验报告以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同时该店未严格执行食品定期检查制度,致使1袋名称为泡豇豆(酱腌菜)(包装外标识生产者:成都市盈宇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深水社区14组101号,食品许可证编号:SC11651011400962,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04/12,净含量:250g,产品标准号:Q/CYP 0001S),名称为烧烤粉1袋(包装外标识生产者:广东家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河源市高新区兴工南路24号,食品许可证编号:SC10344160300032,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2/03/01,净含量:30g,产品标准号:Q/BJX 0004S)超过保质期后,仍放置在食品经营场所货架上用于日常销售,过期后无售出。 另查明,当事人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该店经营场所面积96㎡,有从业人员3人,符合《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五款“食品小经营店,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的个体食品经营者。”之规定,属于食品小经营店。 综上,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进货查验、保存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行为成立,本案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7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0.0500万元,警告
500.00元
成都东部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4-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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