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煌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项碧勋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7MADBY0C96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金垟路179号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自然资规罚决字﹝2024﹞第000037号
当事人浙江明煌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在浙江省龙泉市西街街道河村村原昌龙地块实施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15号)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904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90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1629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55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玖佰伍拾圆整(¥895950.00元);对非法占用16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35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伍万捌仟壹佰圆整(¥58100.00元);对非法占用109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5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伍拾圆整(¥16350.0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玖拾柒万零肆佰圆整(¥970400.00元)。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904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90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1629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55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玖佰伍拾圆整(¥895950.00元);对非法占用16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35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伍万捌仟壹佰圆整(¥58100.00元);对非法占用109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5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伍拾圆整(¥16350.0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玖拾柒万零肆佰圆整(¥970400.00元)。
970400.00元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