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稷山县翟店华昌面粉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卫玉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24MA0JA61W30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稷山县翟店镇南吴口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稷市监处罚〔2024〕88号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小麦粉执行标准为GB/T1355-20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55-2021)小麦粉》,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无添加物的食用小麦粉。根据对当事人的询问,当事人称之前没用过该食品添加剂,2024年的小麦刚成熟,考虑到想在新的一年提高产品口感口碑,就于2024年6月15日购进了1袋馒头粉改良剂(票据显示70元/袋),将馒头粉改良剂加入到生产过程中用于生产小麦粉。2024年7月4日,共生产了含馒头粉改良剂的小麦粉5袋,售价78元/袋,均未售出。
1.没收1袋已开袋的食品添加剂馒头粉改良剂;没收小麦粉5袋。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2
2
稷市监处[2023]34号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身份; 2.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稷山县翟店华昌面粉厂现场提供不出地磅检定证书的事实。 3.现场检查照片两张.证明该公司使用地磅的事实。 4.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卫玉泽经营的稷山县翟店华昌面粉厂未对地磅进行检定的事实;
罚款0.05万元#
500.00元
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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