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五棵树镇谢彬煤炭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晓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819J317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五棵树镇合发煤炭市场5号场地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罚〔2024〕1054号
榆树市五棵树镇谢彬煤炭经销部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7号。经营者:谢晓彬、经营范围:煤炭零售。经营面积1000平。共计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煤炭18000公斤,进价1.25元/公斤、售价1.35元/公斤。共计销售18000公斤。构成了销售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24300元、违法所得1300元。
2023年11月8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棵树管理所接到上级转办案件,编号:2023090953,检验报告编号为No:FZQH231165。榆树市五棵树镇谢彬煤炭经销部销售的煤炭,经抽样检验,挥发分项目不符合GB 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于2023年11月8日执法人员将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该商店并进行现场检查,全程有该店负责人陪同。院内并没有发现有煤炭在售卖;店内悬挂营业执照。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检验报告》中载明的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煤炭。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23年11月10日五棵树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此进行立案调查。经过调查取证,榆树市五棵树镇谢彬煤炭经销部,负责人谢晓彬,该店位于榆树市五棵树镇合发村内,于2023年9月15日,从丁先生,电话18646898071,购进的18000公斤煤炭,一部分自己取暖,剩余已全部售出,没有库存。商家可以提供进货票据及供货商的电话号码。2023年12月14日现场复检,当事人已经整改完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构成了销售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建议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5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0元。共计人民币6300.00元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