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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如坤电动车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如坤注册资本:1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1102L56287090D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江南商贸城D1-132、13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信市监质监处罚【2024】15号
经查,当事人信州区如坤电动车行,经营者:叶如坤,于2012年9月17日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的销售。2023年1月1日当事人车行与无锡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雅迪”品牌电动车销售协议,获得“雅迪”牌电动车上饶市区域的销售管理权,专销雅迪两轮电动车,无其他经营。该车行从无锡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购进了10辆型号为:TDT1412Z的电动自行车,进价2450元/辆,店内销售标价为3600元/辆,当事人提供了其与信州区新珀手机经营部的合作协议,其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价中包含信州区新珀手机经营部所充值的话费1000元,因此该批电动自行车的实际销售价格为2600元/辆,该批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共26000元。上述10辆型号为:TDT1412Z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经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鞍座实测长度为450mm,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6.1.5b项“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检测判定为不合格。送达《检验报告》当日在该车行现场未发现上述10辆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已将上述10辆型号为:TDT1412Z的“雅迪”电动自行车退还厂家未销售,无违法所得且无法没收该批不合格电动车。当事人提供了该批不合格电动车的进货来源及合格证证明其不知道该批电动车为不合格产品。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26000元整,上缴国库
26000.00元
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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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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