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洪七公椒花鸡快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1MABX8QF666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市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一层17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市市监餐罚字〔2024〕1号
经查,2024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蛟河市洪七公椒花鸡快餐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1瓶雪花干啤酒生产日期20221108,保质期:360天,该店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经查,2024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蛟河市洪七公椒花鸡快餐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2024年1月22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蛟市市监餐罚告字〔2024〕1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期限内当事人未陈述、申辩,也未提出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6元;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1瓶雪花干啤酒);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