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朝阳县杨树湾乡志富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秀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11321MA0TUDXA4U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杨树湾镇平房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朝县市监处字[2024]46号
2024年4月17日我局接到辽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的投诉单,编号:1211321002024041766142167,投诉内容:投诉人于本人于2024年4月16日在该超市购买多种食品,发现其中酱油(酱味轩)生产日期:2022年1月10日保质期:24个月,该食品过期特此投诉。当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投诉单信息对王秀芬经营的朝阳县杨树湾乡志富超市进行检查时在其食品货架上发现一瓶酱味轩酱油,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保质期24个月,已超过保质期;一瓶加加面条鲜酱油已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2日,保质期为2年,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罚款50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8元。
5000.00元
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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