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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祥源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嵩鹏注册资本:52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5222MA51Y1363P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东省揭西县五云镇京埔村委坪门径安池路北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30
(2023)粤5222民初10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揭西县新塔混凝土有限公司
揭西县祥源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揭西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揭西城执罚字〔2025〕14号
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在揭西县五云镇京埔村委坪门径安池路北侧建设祥云苑住宅小区项目。工程概况:项目为1栋(2梯)地上25层,地下2层的住宅楼。总用地面积5161.96㎡,建筑物占地面积1500.14㎡,总建筑面积28535.49㎡,建筑高度为77.96m。2021年1月20日开工,2023年12月主体竣工。根据广东易佳测绘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8月出具的《规划核实报告》:祥云苑住宅小区规划许可用地面积5161.96㎡,实测5161.96㎡;规划建筑总面积27906.29㎡,实测28535.49㎡;规划容积率≤4.0,实测≤4.0;建筑密度≤28%,实测29.06%;绿地率≥25%,实测26.12%;建筑限高≤80米,实测77.96米。规划核实结论:该项目建筑物外墙线未超出土地出让红线范围;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建筑限高均符合规划许可要求。总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629.20平方米;建筑密度超出规划许可1.06%(建筑基底面积38.51平方米)。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在揭西县五云镇京埔村委坪门径安池路北侧建设祥云苑住宅小区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经统计,当事人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共629.2㎡,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C101.64.1裁量标准,应按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罚款94380元
94380.00元
揭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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