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马路乡新世纪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小娣 | 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9MA6F87995K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广顺镇马路乡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4]292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12年05月05日,在长顺县广顺镇马路乡街上开设长顺县马路乡新世纪超市从事食品、烟草制品及日用百货经营,经营场所面积约80平米。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于2024年4月25日以2.5元/包的进价从安顺黔中批发市场的安顺开发区陈兴龙食品经营部购进下列预包装食品:①“心太软”麻辣大本营面筋(净含量:120克,生产商:湖南心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2/19,保质期:150天);②“心太软”素叉烧牛筋味,(净含量:120克,生产商:湖南心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2/17,保质期:5个月)各5包,并以3.5元/包的售价置于当事人营业场所销售。
另查实,投诉人于2024年07月21日在当事人经营的长顺县马路乡新世纪超市购买了上述批次“心太软”麻辣大本营面筋1包和“心太软”素叉烧牛筋味1包,售价均为3.5元/包。投诉人当日在购买上述食品时,上述“心太软”麻辣大本营面筋和“心太软”素叉烧牛筋味已经超过保质期。截止2024年07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当事人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上述批次“心太软”麻辣大本营面筋1包和“心太软”素叉烧牛筋味2包。
经计算,当事人违法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为5包×3.5元/包=17.5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无法查实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记录,仅有投诉人于2024年07月21日购买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心太软”麻辣大本营面筋1包和“心太软”素叉烧牛筋味1包,违法所得为2包×(3.5-2.5)元/包=2元。
本案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构成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12315”平台投诉单及附件6页,证明案件来源的事实;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正在经营的事实。
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超过保质期批次食品的来源、销售价格和造成该食品超过食品保质期的原因等事实。
证据四:现场照片证据4页,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摆放有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销售价格、执法人员现场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等事实。
证据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以及送达回证各1份、财物清单1份,证明所涉食品的数量及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执法人员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等事实。
证据六: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真实有效;
证据七:进货票据复印件1份,证明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来源及当事人积极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等事实。
证据八:当事人提供的减轻处罚申请材料1份、过期食品召回公告材料1份、整改报告材料1份、广顺镇马路村村民委员会证明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以及生活困难等事实。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黔南州长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6
2
长市监处罚[2023]231号
经查实,长顺县马路乡新世纪超市使用的计量器具共1台,该电子计价秤于2018年3月由该店负责人叶小娣在贵阳三桥批发市场购买至店内使用,主要用于称量销售预包装食品。当事人未将上述电子秤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后仍然用于该店的贸易结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进行证明:
证据一: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电子计价秤称量散称预包装食品、电子计价秤上未粘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签、该店负责人现场未能提供有效的检定合格标识以及检定证书的事实;
证据二: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来源及造成使用上述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原因等事实;
证据三:现场检查照片2页,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检查,以及当事人正在使用涉案的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的事实;
证据四: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负责人真实身份等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合格证照片,证明当事人在被我局查获后积极整改,给计量器具检定并检定合格的事实。
罚款0.02万元#
200.00元
黔南州长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