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陈秋燕货运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秋燕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904MA5516L145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旦河新河村(陈秋燕房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茂交罚[2026]00360号
2026年02月04日16时4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陈林、陈龙汉在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大道向阳加油站路口进行检查时,发现梁华桂驾驶粤K71331赣C38L2挂重型货车从山阁镇运载沙到电白区。经查,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陈秋燕货运部的经营者陈秋燕为了逃避超限检测,于2026年02月04日16时23分使用该车途经茂名山阁(市区方向)监测点时采取翻牌器遮挡车辆号牌的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经称重检测,粤K71331赣C38L2挂重型货车的车货总质量为97.6吨,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限值是49吨,超限48.6吨,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有使用粤K71331赣C38L2挂重型货车采取遮挡车辆号码牌的方式逃避超限检测行为,超限30吨以上。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30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2
粤茂交罚[2024]00689号
2024年03月04日11时28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杨荣林、李明坚在G15林头出口与G325交汇处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陈秋燕货运部聘用的司机黄春卫驾驶粤K13278重型货车从茂南区山阁运载河砂到林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当事人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7
3
粤茂交罚[2024]00272号
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李明坚、杨德武在G65分界收费站出口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陈秋燕货运部聘请的司机梁华桂驾驶粤K71331赣C38L2挂重型货车从高州运载河沙到山阁,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当事人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31
4
粤茂交罚[2023]02326号
2023年11月13日14时48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黄东平、李汉球在茂名市X612山阁路口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陈秋燕货运部(经营者:陈秋燕)聘请的司机徐亚慧驾驶粤K13278重型货车从山阁运载一车沙到公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有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7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