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富利水产品批发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福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05MA2YW5GW3H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罗星中路1号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及商务配套--A地块交易楼八、九及淡水交易大厅1层38、79交易间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25
(2023)闽0105民初16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州市马尾区富利水产品批发商行
陈**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2
2023-08-09
(2023)闽0105民初16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州市马尾区富利水产品批发商行
陈**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自贸综执开水处罚〔2023〕34号
经查,当事人称2023年6月22日从漳州鸿益食品冻品有限公司处购进了200公斤牛蛙,购进价格11元/公斤,该批次牛蛙以24元/公斤的价格通过零售的方式全部销售完毕。上述牛蛙经抽样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牛蛙的货值金额为4800元,违法所得为4800元。
当事人提供了漳州鸿益食品冻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影印件、福州市食用农(水)产品合格证,但福州市食用农(水)产品合格证上只有陈裕文签字且未加盖公章,陈裕文也并非漳州鸿益食品冻品有限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同时,经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漳州鸿益食品冷冻有限公司否认涉案牛蛙是其销售的。当事人经营涉案不合格牛蛙无法实现有效追溯。
罚款(7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800元)
72000.00元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