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瑞丰调味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秀兰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MA0750R29Y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九十堡村高速口东5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独处罚﹝2024﹞19号
当事人委托沧州聪浩时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印制了标签营养成分表标注能量数值为110千焦(KJ), 营养素参考值%为1%,蛋白质数值为1。4克(g),营养素参考值%为2%;脂肪数值为0克(g),营养素参考值%为0%;碳水化合物数值为2。7克(g),营养素参考值%为1%;钠数值为665毫克(mg)/100克(g),营养素参考值%为37%的料酒味调味料标签400个,标签营养成分表标注能量数值为110千焦(KJ), 营养素参考值%为0%,蛋白质数值为1。4克(g),营养素参考值%为0%;脂肪数值为0克(g),营养素参考值%为0%;碳水化合物数值为2。7克(g),营养素参考值%为1%;钠数值为665毫克(mg)/100克(g),营养素参考值%为0%的调味白醋标签400个。经核查,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修订版)第二十三条关于能量及其折算、第三十六条关于营养素参考值(NRV)和本标准附录A给出的规定的能量和32 种营养成分的营养素参考值(NRV)计算上述料酒味调味料和调味白醋营养成分表标注错误。根据天津市瑞丰调味品有限公司提供了的检验报告,料酒味调味料和调味白醋食品营养成分标签含有虚假内容。至违法行为查获时止,当事人于2024年8月18日生产了料酒味调味料42桶,销售40桶,出厂检验1桶,留样1桶,使用上述标签42个,剩余358个;2024年8月18日生产了调味白醋42桶,销售40桶,出厂检验1桶,留样1桶,使用上述标签42个,剩余358个。
1、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料酒味调味料(标签标注产品名称:料酒味调味料(复合调味料),委托方:天津市爱米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天津市瑞丰调味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12011814345,净含量:5L,生产日期:2023年8月18日,保质期:12个月)1桶,调味白醋(标签标注产品名称:调味白醋(酸性复合调味料),委托方:天津市爱米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天津市瑞丰调味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12011814345,净含量:5L,生产日期:2023年8月18日,保质期:12个月)1桶,没收用于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料酒味调味料食品标签358个和调味白醋食品标签358个;2、没收违法所得45元;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