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宣汉县南坝锦丰机电门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海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1722MA69NR4L2J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宣汉县南坝镇啸池社区南昆大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宣市监处罚〔2025〕20号
2024年9月14日,四川省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经营的聚氯乙烯绝缘双绞线进行了监督抽样。经检验,该聚氯乙烯绝缘双绞线“标志、导体电阻(20℃)”等项目不符合JB/T 8734.1-2016,JB/T 8734.3-2016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检测报告(编号:TXZJ/20240914086)》的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该涉案抽检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双绞线型号为ZR-RVS 2*0.75mm,执行标准为JB/T 8734.3-2016、GB/T19666-2019,生产企业为四川三电金杯线缆有限公司。该型号聚氯乙烯绝缘双绞线是当事人于2023年12月30日进购的,进价为89元/圈(每圈100米),共进购3圈,售价为2元/米,截止2024年10月底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提供一份进货清单,无法提供销售台账。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333元,涉案货值金额为600元。\n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n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张海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n2、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检验检测报告(编号:TXZJ/20240914086)》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不符合JB/T 8734.1-2016、JB/T 8734.3-2016标准的聚氯乙烯绝缘双绞线的违法事实。\n当事人销售不符合JB/T 8734.1-2016、JB/T 8734.3-2016标准的聚氯乙烯绝缘双绞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333元(大写:叁佰叁拾叁元整);\n2、罚款840元(大写:捌佰肆拾元整);\n以上罚没款共计1173元(大写:壹仟壹佰柒拾叁元整)。
840.00元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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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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