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振亿注册资本:89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04MAC08YC36W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枣园东路92号城西客运站609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06交罚〔2025〕77号
2025年 11月 5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投诉称“2024年 6月 11日 13时 20分在 E定行网约车平台打车,该平台存在违规派单行为,陕 AAJ9300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证”。经调查,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定行网约车平台擅自接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陕 AAJ9300号车辆,并为其提供线上派发网约车订单服务。2024年 6月 11日 13时 20分向陕 AAJ9300号车辆派了 1单,起点是中国电信(西部大道营业厅),终点是曲江国际大厦,因发生交通事故平台免除费用。当事人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 AAJ9300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查发现,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提供线上派单服务,为核查问题,申请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2
陕0106交罚〔2025〕50号
2025年 10月 15日 10时 28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现,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注册车辆陕 AA75055,2025年 9月 2日因车辆不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在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36号大雁塔北广场检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查发现,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为未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提供线上派单服务,为核查问题,申请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2025年 9月 2日 10时 09分,E定行网约车平台向 AA75055号车辆派了 1单,订单起点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含光路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终点是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街道小寨东路慈恩镇,订单金额 13.94元,订单号是 2509024160208899783。当事人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己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AA75055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5年 9月 2日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定行网约车平台共向 AA75055号车辆派了 5单。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3
陕0106交罚〔2025〕36号
025年 9月 12日 15时 0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现,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注册车辆陕 AAS3981,2025年 8月 24日因车辆不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在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 15号路检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查发现,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为未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提供线上派单服务,为核查问题,申请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2025年 8月 24日 19时 55分,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定行网约车平台向陕 AAS3981号车辆派了 1单,起点是八里村(纬一街)地铁站 B西南口,终点是长安大排档(银泰百货西安曲江店 B馆店),订单金额则会在行程结束后由平台自动结算,预估费用 10元,因执法检查订单未完成,订单号是2508246355228337291。当事人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己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 AAS3981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5年 8月24日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定行网约车平台共向陕 AAS3981号车辆派了14单。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6
4
陕0103交罚〔2025〕153号
2025年 7月 11日 09时 3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西安市出租汽车综合监管平台检查发现,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定行网约车平台擅自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陕 A8P79Q号车辆,并为其提供线上派发网约车订单服务。2025年 7月 1日 04时 24分,你公司 E定行网约车平台向陕 A8P79Q号车辆派了 1单,2025年 7月 1日 04时 44分结束订单,起点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中贸街中贸广场,终点是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孙武路西安长东船舶动力有限公司,订单金额是 41.68元,订单号是 2507014972202943509。经调查,当事人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 A8P79Q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5年 6月 29日到 2025年 7月 1日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定行网约车平台累计向陕 A8P79Q号车辆派了 25单。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应该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5
陕0103交罚〔2025〕105号
2025年 05月 30日 10时 3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收到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的函告,为进一步核查问题,申请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张某某于 2025年 4月 26日租赁陕 AAV6981号车,在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定行网约车平台注册并开展营运活动,截至 2025年 5月 22日共营运 423单,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 AAV6981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张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参照《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8
6
陕0103交罚〔2025〕84号
2025年 5月 15日 09时 2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现,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雁塔大队于 2025年 5月 7日线下执法检查发现的陕 AAC3053号网约车违规营运案件(案件号:陕 0110 交罚〔2025〕99号),该案中涉及到的订单信息在西安市网约出租综合智能监管一体化平台未能查询到,遂申请立案。经调查,E定行网约车平台 2025年 5月 7日 09时 20分向陕 AAC3053号车辆派了 1单,2025年 5月 7日 09时 41分结束订单,起点是西安富力希尔顿酒店(钟鼓楼明城墙店)大堂,终点是陕西历史博物馆,行程费用 15.28元,实付金额 13.95元,订单号为 2505071668209987719,2025年 5月 7日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定行网约车平台共向陕 AAC3053号车辆派了 9单,以上订单信息均未共享至西安市网约出租综合智能监管一体化平台或其他政府监管平台。当事人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 汉中网约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 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应予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