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金颖粮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颖超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033977306338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金山路4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7
2022-09-28
(2022)湘0203执207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株洲市金颖粮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众安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株市监荷处罚〔2025〕3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25日从江西粮正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标签标称生产者名称为“江西粮正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5-02-25”、质量等级“一级”、净含量“25kg/包”、执行标准“GB/T1354”的“九九香米(大米)”850包,购进价格为94元/包。上述“九九香米(大米)”当事人以103元/包至115元/包不等的价格对外售出770包,销售金额共计83818元,获利11438元;公司食堂自用7包加工成米饭食用完毕;剩余73包已自行退回供货商。上述“九九香米(大米)”当事人部分销售给株洲市景弘中学,经本局委托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碎米(总量),碎米(其中:小碎米含量)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碎米(总量),%、标准指标≤15.0、实测值23.1;检验项目碎米(其中:小碎米含量),%、标准指标≤1.0、实测值3.0”。
上述“九九香米(大米)”当事人对配送商发出召回通知,实施了召回措施。本案货值金额为83818元,违法所得为11438元。
1.没收违法所得11438元;
2.罚款3000元;
以上共计罚没款14438元。
3000.00元
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