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树军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3MA0MXLLD4L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什二脑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0-16
(2019)内0403民初3620号
追偿权纠纷
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
贾**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
2019-10-11
(2019)内0403民初339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贾**
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8
2019-10-21
(2019)内0403民初3620号
追偿权纠纷
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与贾*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交综执元罚(2026)0004号
2026年1月8日09时30分,赤峰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高海东,井文利在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抽查2025年11月至12月份动态监控记录,查看内蒙古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发现蒙D92626号车、蒙D39608号车、蒙D78424号车,蒙D40234号车均多次超速行驶,蒙D88062号车疲劳驾驶,监控人员未按照规定填写动态监控记录。TOCC平台推送监控平台查岗信息2025年12月24日蒙D92626正在运行期间动态监管值班人员连续159分钟无人在岗,2025年12月24日蒙D92626正在运行期间动态监管值班人员连续110分钟无人在岗,2025年12月25日蒙D92626正在运行期间动态监管值班人员连续107分钟无人在岗,2025年12月26日蒙D39608正在运行期间动态监管值班人员连续340分钟无人在岗,2025年12月28日蒙D92626正在运行期间动态监管值班人员连续307分钟无人在岗。执法人员向监控员张智慧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对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监控员张智慧进行询问,张智慧承认以上事实
决定给予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00.00元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6
2
赤交综执元罚(2025)0001号
2025年1月2日市支队转发自治区运政执法系统通行数据显示,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2024年度有11辆车关闭卫星定位系统上路行驶。(蒙DQ911W两次,蒙DJB766两次,蒙D89886一次,蒙D2399T一次,蒙D307217次,蒙D38540五次,蒙D45949九次,蒙D46138五次,蒙D55940四次,蒙D66541一次,、蒙D88036五次)赤峰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高海东,李亚春2025年2月20日对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陈淑丽进行询问,2025年3月18日对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树军进行询问,执法人员出示了执法证,询问得知,自治区运政执法系统通行数据显示该公司11辆车关闭卫星定位系统上路行驶,其中有5辆车能够提供未关闭卫星定位系统的证据,其余6辆提供不出有效证据。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树军,安全管理人员陈淑丽予以承认,提供不出该公司6辆车的设备、技术状况、卫星定位,及检查记录
决定给予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000.00元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27
3
J371721202400467
2024年11月04日 15时16分,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国道105线728公里750米处对李明元驾驶的蒙D40234(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蒙DK338挂(黄色)重型罐式半挂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帆、姜小宁向李明元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检查发现:李明元驾驶的蒙D40234(黄色)、蒙DK338挂(黄色)为六轴双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该车所属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现该车运输的33.56吨危险品(汽油),从山东省东营市运输到河南省周口市。驾驶员李明元所提供该车本运次的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信息显示驾驶员为李明元,押运员为李明旭,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车本运次驾驶员为李明元,押运员为姜红光,15时23分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院内安全区域后告知当事人李明元联系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更改该车辆本运次的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执法人员已当场告知当事人依法应享有的陈述申辩、救济途径等权利。李明元现场无陈述和申辩意见。附: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等。以下内容空白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曹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16
4
冀0824交罚当罚决字〔2024〕129号
2023年08月23日10时21分,滦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高永、信国林等人在滦平县祥源小区后门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蒙DS138A号轻型厢式货车一辆车,执法人员示意该车停车,车停后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了解到,驾驶员辛海瑞驾驶蒙DS138A号车辆拉载煤气罐从大屯到滦平。执法人员示意辛海瑞出示危险货物运单,其表示没有制作。经调查核实,蒙DS138A号危化品运输车辆为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所有,赤峰锦峰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