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河北信合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立辉注册资本:3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08MA7E1Y8D86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45号西美五洲大厦10层1006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07
(2020)冀0302民初1196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大街支行
李**,于**,李**,刘**,青龙满族自治县鑫秋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鑫秋木业有限公司,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于**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8-04
(2013)第(118)号
追偿权纠纷
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
李**,秦皇岛庚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陈**
执行文书、拍卖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2
2022-06-09
(2013)第(118)号
追偿权纠纷
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
李**,陈**,秦皇岛庚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3
2022-03-27
(2021)冀0108执恢213号
担保追偿权纠纷
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
李**,陈**,秦皇岛庚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4
2021-01-10
(2020)冀0302民初119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大街支行
青龙满族自治县鑫秋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秦皇岛鑫秋木业有限公司,于**,李**,于**
裁判文书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5
2018-10-14
借款纠纷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宏达热力有限公司,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石家庄兄弟印刷有限公司,秦*,孙*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1
2021-03-26
(2021)冀0108民初79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石家庄亚太大酒店、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56684.5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08
2019-01-18
(2018)冀0302民初32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支行与青龙满族自治县宏达热力有限公司、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5-29
2020-01-21
(2019)冀0104执4347号
胡*、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12-03
2018-10-30
(2018)冀0108执恢630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秦皇岛庚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12-03
2018-07-25
(2018)冀0108执恢630号
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秦皇岛庚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092739.00元
执行案件
6
2018-09-06
2017-09-12
(2017)冀0302民初6652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路支行与秦皇岛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9-06
2017-09-12
(2017)冀0302民初66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路支行与秦皇岛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08-31
2017-03-09
(2016)冀0108民初4421号
追偿权纠纷
河北信合担保有限公司与秦皇岛庚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46987.97元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5-2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8-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11-0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