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征注册资本:23404.46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1170497312N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巩义市西村镇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2
(2024)豫0181民初94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巩义市强丰物资有限公司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巩义市人民法院
2
2024-11-11
(2024)豫0181民初94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巩义市强丰物资有限公司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巩义市人民法院
3
2024-10-14
(2024)豫0181民初410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张**
巩义市人民法院
4
2024-08-20
(2024)豫0181民初60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际安电气有限公司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巩义市人民法院
5
2024-07-15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闫**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7-04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陈**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4-04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闫**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8-29
(2022)豫0181民初5256号
劳动争议
康**,杨**,李**,杨**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巩义市人民法院
9
2022-08-28
(2022)豫0181民初5256号
劳动争议
李**,康**,杨**,杨**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巩义市人民法院
10
2022-04-18
(2022)豫0181民初184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张**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巩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28
2021-01-20
(2021)豫0181民27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郑州骏伟实业有限公司、郝**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15
2019-10-24
(2019)豫民申355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郑州光华机械总厂、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23
2020-04-25
(2020)豫0181执751号
民事案件执行
李**、巩义市金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696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20-10-19
2020-09-28
(2020)豫0181执2483号
劳动争议
李*对、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08054.40元
执行案件
5
2020-09-17
2020-09-10
(2020)豫01民终10839号
劳动争议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李*对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5-28
2020-05-25
(2020)豫0181执325号
劳动争议
李*对、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2955.71元
执行案件
7
2020-05-27
2020-01-15
(2020)豫0181执12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何*、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42000.00元
执行案件
8
2020-04-29
2016-12-09
(2016)苏1283民初6044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华驰电气有限公司(原江苏省波瑞变压器有限公司)与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1-21
2019-12-17
(2019)豫0181民初10197号
劳动争议
李*对与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1-21
2020-01-17
(2020)豫01民终808号
劳动争议
李*对、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巩)煤监管罚〔2025〕104008号
2025年12月14日至15日,巩义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培训不到位,架空乘人装置触发保护停机后,未查看停机原因,直接重启设备;2.13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第一个防跑偏装置安装位置低于胶带带面,跑偏保护不起作用;3.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第二道跑车防护装置处急停保护装置维护不到位,动作后不经人工复位自动恢复;4.东翼胶带巷带式输送机第一道急停保护运行装置维护不到位,锈蚀严重,不能闭锁。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1.对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处一万伍仟元整的罚款(¥15,000.00);2.对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处一万伍仟元整的罚款(¥15,000.00);3.对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处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4.与上一条问题合并处罚。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105000.00元
巩义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6-01-06
2
豫(郑)煤安罚﹝2024﹞第2002号
1、运输下山二部皮带机头处未设置警示标志。
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
45000.00元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7-29
3
豫(郑)煤安罚﹝2023﹞第1030号
1.15030工作面第45、65、69号液压支架喷雾装置未连接供水胶管,不能实现降柱、移架时同步喷雾。2.15030工作面进风巷刮板输送机电机转动部位未加装护罩。3.现场检查时,井下蓄电池电机车设置的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为1.0%,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4.下岩巷一联巷带式输送机烟雾传感器距驱动滚筒下风侧超过15m。5.15轨道下山机电硐室未设置温度传感器。6.15030下付巷第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头跑偏保护安装位置超过托辊外沿20mm。7.15030工作面下付巷第四部带式输送机温度保护动作后未实现自动洒水。8.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巷口向下约5米长带式输送机未设置防护网。9.东大巷掘进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汽水分离器故障,不起作用。
第1-8项行为,对企业处罚款人民币四万五千元;第9项行为,对企业处罚款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合并对企业处罚款人民币六万元(¥60000.00)。
60000.00元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12-22
4
豫(郑)煤安罚﹝2023﹞第1021号
1.西翼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未安装人员定位分站,不能准确显示该区域作业人员数量。2.15030下岩巷一联巷带式输送机煤位传感器触头位置高于卸载滚筒下沿。3.15030下顺槽带式输送机堆煤保护装置固定不牢。4.15030上顺槽带式输送机机尾处无照明且未安设防护栏。5.西大巷口语音广播器不能正常使用。6.东大巷一部皮带机尾处无警示标志。
第1-5项行为,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第6项行为,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合并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
60000.00元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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