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建宝利来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德耀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27793761159J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南靖县金山镇马公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7
(2026)闽0602民初470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四川中轩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金允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宝利来食品有限公司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9-10
(2025)闽06民终2450号
劳动争议
吴**,福建宝利来食品有限公司,吴**,吴**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0-21
(2024)闽06行终164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福建宝利来食品有限公司
南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靖县人民政府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3-02
(2022)闽0627民初47号
劳动争议
吴**,吴**,吴**
福建宝利来食品有限公司
南靖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4
2022-05-30
(2022)闽0627民初1183号
劳动争议
吴**、吴**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01
2022-03-15
(2022)闽0627民初47号
劳动争议
吴**、吴**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01-12
2016-01-12
(2016)闽0627民特1号
漳州金甜源食品有限公司与南靖县金山甜源农业种植场与公司有关纠纷其它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漳靖环罚决﹝2026﹞00002号
2025年12月20日,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治理设施有运行,污水排放口正在排放污水至污水处理厂。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收集池边上有一西北至东南走向的水泥制生产废水收集沟,该收集沟内有部分生产废水通过沟内的红砖制废水拦截坎的缝隙渗漏至该公司厂区北侧围墙下排水口排入临近厂房的河道内,最终流入龙山溪。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区北侧围墙下排水沟出口、污水排放口、水泥制生产废水收集沟内各采集生产废水一瓶。2025年12月24日漳州市南靖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NJHJ122025S105﹞结果显示该公司厂区北侧围墙下排水沟出口所采集的水样氨氮浓度为3.31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14mg/L,水泥制生产废水收集沟内所采集的水样氨氮浓度为2.17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76mg/L。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规定值﹝一级标准:化学需氧量≤100mg/L,氨氮≤15mg/L﹞。污水排放口所采集的水样氨氮浓度为28.3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718mg/L,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规定值﹝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未有规定﹞。
1.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元﹞罚款;2.对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元﹝178000元﹞罚款。
328000.00元
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
2026-04-09
2
闽漳环罚﹝2026﹞48号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对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元﹞罚款;对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元﹝178000元﹞罚款。
328000.00元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04-01
3
靖市监处罚﹝2025﹞88号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爽脆笋﹝藤椒味﹞”和“红西柚颗粒罐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建议: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70.08元;3.罚款58000元。以上罚没合计58370.08元。
58000.00元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