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开发区吉伍电竞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宇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00MA4DDWT76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荆州区南环路18号金九龙大酒店附4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区市监处罚〔2024〕77号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36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附件2《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第八项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39.微型计算机(0901)”、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现场组装电脑认证执法检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国认证函【2003】196号),及市监认证(司)函〔2023〕7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对电竞酒店等经营场所使用的电脑是否需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复函》,可以确定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该批组装电脑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三条“行政处罚裁量应当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十二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积极配合本局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第十七条第(一)项“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法律规范条款设定了罚款的上、下限的,罚款幅度按照以下规定裁量:(一)减轻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下限值10%以上、下限值(不含下限值)以下范围内确定;”之裁量规则,责令于2024年6月28日前改正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在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本局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未产生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经本局案审会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减轻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