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康裕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利红 | 注册资本:2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817982237204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李家村5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01
(2022)豫0391民初12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阳钢锐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洛阳康裕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6-23
(2017)豫0311民初5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阳康裕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洛阳康裕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无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0
2022-03-29
(2022)豫0311民初11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阳康裕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洛阳钢锐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5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8-11-21
2018-11-08
(2018)豫0311执7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阳康裕办公家具有限公司、郭**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08-30
2017-05-12
(2017)豫0311民初5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阳康裕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与郭**、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52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8-07-05
2018-06-05
(2017)豫0311执16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洛阳康裕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与王**、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税一稽罚﹝2026﹞1号
其他违法。
偷税金额为 92,826.41元,偷税税款占被查期间应纳税款比例为5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该单位偷税行为 2023年1月起发生,至 2025年 9月立案之日,未超过五年处罚追诉期限,应予以行政处罚。鉴于你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在此次税务检查期间已主动补缴了涉案税款38,000.00元,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并参照《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3 年第 5号)的规定,上述偷税行为符合较轻的裁量阶次,处以少缴税款92,826.41元50%的罚款 46,413.21元。
46413.21元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