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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液化气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建华注册资本:3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20702576999523R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太和镇太和大道19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梁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1号
2023年4月12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太和镇太和大道198号的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液化气站(法定代表人:朱建华)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水泵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应急发电机、门卫室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重点单位档案制作不规范,2023年5月15日,我大队按期复查,发现该单位消防水泵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应急发电机、门卫室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重点单位档案制作不规范的隐患仍未整改,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液化气站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梁子湖区太和液化气站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的处罚
5400.00元
鄂州市梁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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