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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创捷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毓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11MA35FJH92C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6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30
2019-07-18
(2018)赣0111财保82号之二
江西创捷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南昌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7-01
2018-10-19
(2018)赣0111财保82号
江西创捷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与南昌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民事经济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7-01
2019-06-27
(2018)赣0111财保82号之一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江西创捷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与南昌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湖市监处罚﹝2026﹞3号
经查,当事人是一个主要从事车辆年检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自2025年9月30日开始,在抖音平台推销其小型汽车车辆年检服务,并自此日开始。通过标注划线价390元/车次,实价7.4折288元/车次的手段,对其小型汽车车辆年检服务进行促销,而当事人之前实际并没有按划线价390元/车次的价格收取过小型汽车车辆年检服务费,其划线价为虚构价格。至案发,当事人通过抖音平台实现小型汽车车辆年检服务共计116单,收取服务费33408元,违法所得33408元。
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结合本案的自由裁量事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3408元;2.罚款16704元。以上罚没合计50112元全部上缴国库。
16704.00元
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3
2
洪环行罚﹝2025﹞62号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罚款13.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131000.00元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02
3
洪市监认监处罚﹝2023﹞13号
当事人没有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的要求,应使用测量设备检测进行检测部分,只用了目视检查做了判定;当事人因登录信息错误,导致漏检转向轮横向侧滑量;因底盘部件检验人员工作时间不足,导致检测时间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底盘部件检验时间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属于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进行检测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当事人没有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的要求,应使用测量设备检测进行检测部分,只用了目视检查做了判定;当事人因登录信息错误,导致漏检转向轮横向侧滑量;因底盘部件检验人员工作时间不足,导致检测时间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底盘部件检验时间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属于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行为,且数据结果无法复核。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之规定。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的规定。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如下:处3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30000.0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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