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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司成都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MA2KG3NX06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宝龙商业中心30幢2320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11
(2025)浙0109民初37013号
运输合同纠纷
杭州融晟物流有限公司
张**,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5
(2025)浙0110民初75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重庆博厚物流有限公司
江**,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3
(2025)浙0110民初75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重庆博厚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4
2024-11-12
(2024)浙0781民初307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邱**
杭州申广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兰溪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5
(2025)浙0110民初75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江**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9
(2025)浙0110民初75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重庆博厚物流有限公司
江**
裁判文书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3
2025-10-28
(2025)浙0110民初75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重庆博厚物流有限公司
江**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4
2025-02-12
(2024)浙0781民初307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邱**
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兰溪市人民法院
5
2024-09-24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邱**
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溪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6〕52325
2024年5月27日8时58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5-2111:12:30车号为浙A68J90在X111(崇新线)新市方向K8+62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49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49吨。
-
403.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2
杭路政罚﹝2026﹞3048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16日00时08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萧山区塘湄线与来泉线路口处检查时发现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捌佰贰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捌佰贰拾伍元整。
17825.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19
3
杭路政罚〔2025〕601634
2025年4月9日11时25分,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汪蕙、厉钧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4-0223:04:47车号为浙A67J61在天目山镇G329於潜方向K432+34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7.6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65吨。
-
1327.00元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24
4
杭路政罚﹝2025﹞811115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8月29日22时52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检查时发现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柒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桐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柒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474.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0
5
杭路政罚〔2025〕811118
你公司的浙A17G00(6轴)于2023年9月15日15时39分,行经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9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98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贰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927.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0
6
杭运政罚﹝2025﹞6013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6日12时20分,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29国道K446+800临安方向检查时发现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5-10-17
7
杭路政罚〔2025〕05374
你公司的浙A05G39(6轴)于2024年6月28日13时26分,行经临平东收费站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2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28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贰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822.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8
8
杭路政罚﹝2025﹞05375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27日14时03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新街收费站检查时发现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捌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捌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981.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8
9
嘉路政罚〔2025〕311767
你公司的浙A67J61(6轴)于2025年6月30日2时48分,行经嘉临线K119+4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6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柒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870.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1
10
嘉路政罚﹝2025﹞31176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12日03时13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临线K119+450检查时发现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申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海宁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80.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