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洪鑫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刚 | 注册资本:1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83MABXNX2PX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新堤街道文泉大道经济开发区1号-1(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湖市监处罚﹝2026﹞228号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食品生产销售,2025年8月11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026年4月1日起生产销售“酱板鸭”。当事人未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注册商品条码,擅自在其生产的酱板鸭包装上使用归属洪湖市晨光实业有限公司的商品条码6921938100065。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26日,当事人通过抖音店铺“洪鑫卤味坊”,以19.9元/只销售涉案酱板鸭228只,销售总金额4537.2元。2026年5月26日本局第二次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当日将涉案产品在抖音平台全部下架;2026年5月27日起停止使用涉案包装袋,库存印有他人条码的包装袋全部销毁;2026年6月15日发布产品召回公告,同日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商品条码,2026年7月12日取得自有商品条码6980308950006。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