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星吉诚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玉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1MA00ECFA3G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村委会南28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12
(2019)京0106民初3428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百年九阳厨卫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金星吉诚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3-24
(2019)京0106民初34283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中山市百年九阳厨卫设备有限公司
更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
2020-03-13
(2019)京0106民初34283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星吉诚商贸有限公司
中山市百年九阳厨卫设备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3
2019-09-27
不正当竞争纠纷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百年九阳厨卫设备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12
2020-03-05
(2019)京0106民初34283号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市百年九阳厨卫设备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38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房市监处罚〔2026〕83号
经查,该店所售应急照明灯执行标准已经于2025年5月1日废止,而北京金星吉诚商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仍在出售,根据国家市监总局2023年9月12日的回复:“未标注新标准的产品不能再进行销售”。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经查,该店此款产品共进货4件,每件15元,货值金额共60元,其中举报人已20元价格购买1件,其余产品商家自用,违法所得5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20元;没收违法所得:5元。
120.00元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